西藏着力改善困难群众生活

2023-06-02 来源:西藏日报

保障标准再提升
我区着力改善困难群众生活

今年以来,自治区民政厅积极发挥民政社会救助职能,进一步保障和改善困难群众生活。

据了解,自2023年1月1日起,我区城市低保标准从2022年的每人每月927元提高至947元;农村低保标准从每人每年5160元提高至5340元;集中供养和城市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14778元,农村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8010元,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按照二、三、四类区月人均分别提高172元、206元、232元,切实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。

同时,严格落实救助政策,对边境县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在现有标准上增发10%,及时拨付2023年困难群众救助补贴资金87565万元,目前惠及全区城乡低保156271人,特困救助供养对象12376人,临时救助对象7355人(次)。落实残疾人“两项补贴”资金9026万元,惠及143328人(次)。

此外,大力推进社会救助数字化建设,实现全区社会救助信息系统与核对信息平台对接,消除“数据孤岛”,实现“数据多跑路、群众少跑腿”,极大提升社会救助的精准度和便捷度。强化试点建设,推动部分市地建立“物质+服务+技能”救助新格局,实现由“人找政策”向“政策找人”转变,推动社会救助更可持续,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。(记者 袁海霞、郑璐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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