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
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做好
政府网站季度抽查工作的通知》(国办秘函〔
2016〕48号)、《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、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》要求,2022年第三季度,
财政部办公厅
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,对
财政部门户网站、
中国政府采购网、全国社会
保障基金理事会网站及18个政务新媒体(财政部政务
微信、财政部移动客户端、财政青年微信、中国政府采购网微信等)开展了检查,重点检查了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可用性、信息更新、日常运维、协同联动和
服务实用情况等。财政部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均没有出现“单项否决”指标中的任意一种情形,检查结果为合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