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贯彻落实
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支持
经济社会
发展薄弱领域设备更新改造的决策部署,增加
制造业和
服务业现实需求、提振
市场信心,人民银行设立设备更新改造专项再
贷款,专项支持
金融机构以不高于3.2%的利率向制造业、社会服务领域和中小微
企业、个体工商户等设备更新改造提供贷款。设备更新改造专项再贷款额度为
2000亿元以上,利率1.75%,期限1年,可展期2次,每次展期期限1年,发放对象包括国家开发银行、
政策性银行、国有商业银行、
中国邮政储蓄银行、股份制商业银行等21家金融机构,按照金融机构发放符合要求的贷款本金100%提供资金支持。